深宝沙先办[2005]9号
关于转发《宝安区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动员阶段
工作指引》、《宝安区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动员阶段
检查验收标准》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督导组成员:
现将区委先进办《宝安区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动员阶段工作指引》、《宝安区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动员阶段检查验收标准》转发给你们,请根据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保持共产党员
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五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