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宝沙先办[2005]20号
关于转发《李鸿忠同志在宝安区光明街道
迳口社区调研时的讲话》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街道督导组:
根据区委先进办要求,现将《李鸿忠同志在宝安区光明街道迳口社区调研时的讲话》(深先办发[2005]4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保持共产党员
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