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宝沙先办[2005]21号
转发中央、省委、区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关于
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认真学习贯彻党的
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街道督导组:
根据中央、省委、区委先进办要求,现将《关于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通知》(组电明字[2005]5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保持共产党员
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