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百名干部进社区”
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组织人事办(科),各驻(挂)社区干部:
2006年我区“百名干部进社区”工作已经全面展开,按市、区委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为及时掌握干部驻(挂)社区工作开展情况,现将“百名干部进社区”工作有关信息统计及填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百名干部进社区”工作信息统计套表,包括《市领导下基层联系点开展工作情况一览表》等9个表格(详见附表)。
二、填报时间
每季度填报一次。具体日期为:
3月29日(星期三);
6月20日(星期二);
9月20日(星期三);
12月11日(星期一)。
如因实际工作需要,则按临时通知要求上报。
三、填报方式
表格电子版请于“宝安党建”网站下载,统一用印发表格格式填报。报表必须由各街道组织人事办(科)核准,同时通过两种渠道上报,一是打印版,加盖组织人事办(科)公章,报区委基层办,不接受传真;二是电子版,在“党务工作快车”系统中上传。
四、填报要求
1、各街道组织人事办(科)必须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百名干部进社区”有关信息统计和填报工作;
2、“百名干部进社区”工作信息统计套表为本项工作报表基本样式,年内无特殊情况不再另发,请有关工作人员和驻(挂)社区干部自觉留存文件样表,并按时填报;
3、请各街道组织人事办(科)对所辖各驻(挂)社区工作信息统计情况进行汇总,核准后上报;
4、本套表要求填报累计数据,并非以一季度为限;
5、请有关负责同志务必及时收集有关信息数据,及时更新,以便随时调用;
6、“百名干部进社区”工作信息统计套表的填报数据必须准确无误,如情况不属实,将追究核准单位和有关负责同志的责任;
7、如对填报事项有任何疑问,请务必询问清楚后再填报;上报表格如不符合填报要求,则一律退回重报。
联系人:罗 冰 联系电话:29998250
附表1:市领导下基层联系点开展工作情况一览表
表2:市直单位领导下基层联系点开展工作情况一览表
表3:区领导下基层联系点开展工作情况一览表
表4:区直单位领导下基层联系点开展工作情况一览表
表5:宝安区“百名干部进社区”驻(挂)社区干部工作情况统计总表
表6:宝安区“百名干部进社区”驻(挂)社区干部工作情况统计分表——工作制度落实情况
表7:宝安区“百名干部进社区”驻(挂)社区干部工作情况统计分表——为群众办好事实事情况
表8:宝安区“百名干部进社区”驻(挂)社区干部工作情况统计分表——帮扶项目情况
表9:宝安区“百名干部进社区”信息报送情况统计表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组织部
200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