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宝发[2005]11号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 (2005年3月23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和广东省、深圳市科技·教育·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就进一步加强我区人才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 1.人才是宝安实现新一轮发展的关键。国以才立,政以才治,业以才兴,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宝安新一轮的发展、经济的转型、城市化的推进和现代化经济强区的建设,关键在人才。近几年来,区委区政府研究制定了一些吸引、激励人才的政策,人才工作在思想观念、运作机制、服务模式等方面发生了显著变化。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CEPA的实施和泛珠三角经济合作区域的形成,我区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然而,我区人才的总量、结构、素质等现状与宝安新一轮发展的要求还有差距,人才吸引力趋向弱化,人才自主培养能力不足,人才资源密度不高,人才队伍层次偏低,高级管理人才、高新技术人才、高级技能人才还十分短缺,人才管理体制中的障碍依然存在,人才问题已成为影响和制约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问题之一。因此,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确立人才工作的重要地位,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已成为当务之急。 2.牢固树立和实践科学人才观。实施人才强区战略,要做到四个“树立和实践”:一要树立和实践“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充分发挥人才资源开发在经济社会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决定性作用,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时,优先制定人才发展规划,在开发社会资源时,优先开发人才资源;二要树立和实践人人都能成才的观念,尊重人才的特殊禀赋和个性,凡具有一定的知识或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为推进宝安三个文明建设做出贡献的建设者,都是宝安的人才,鼓励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三要树立和实践开放的人才观,打破国籍、户籍、地域、部门、行业、所有制等界限,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以海纳百川的博大胸怀,最大限度地吸引聚集国内外优秀人才;四要树立和实践全面协调可持续的人才发展观,建立健全人才资源开发宏观调控体系,坚持人才的重点开发和整体推进,坚持人才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3.人才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坚持科教兴区和人才强区战略,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优化人才结构为主线,以市场配置为基础,以培养技能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为重点,牢牢抓住培养、吸引、用好人才三个环节,充分开发人才资源,为宝安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4.人才强区战略目标: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就是通过20年左右的努力,在全面提高人才队伍综合素质的基础上,把宝安建设成为泛珠三角区域的高新技术人才创业基地和技能人才开发基地,成为开放包容、激励创新、崇尚创业的先进工业人才港,使宝安成为各类人才资本汇聚、人才活力竞相迸发、人才资本持续增值的人才强区。到2010年,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初步建成“两个基地”和先进工业人才港,大专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职称的人才数量从2003年的13万人增加到20万人以上;到2020年,人才资源的总量、综合实力和国际化水平得到大幅度提升,成为与国际化城区相匹配的“两个基地”和先进工业人才港。 二、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加大人才开发培养力度 5.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城区。树立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理念,构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立能充分体现时代性、专业性、层次性、结构性等特点的人才培养机制和教育培训网络,满足人才多元化的学习需求。制定科学的人才培养规划,分类抓好人才的继续教育和培训,积极推进全民普及12年教育工程,适应新型工业化和优化产业结构的要求,大力推进职业与成人教育。继续办好宝安区委党校、宝安广播电视大学,规划和建设好宝安区社区学院,大力发展远程教育和网络教育,大力支持深圳市在我区举办大学或大学分校。结合农村城市化目标,加大对我区青年和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培训和智力开发,提高劳务工职业技能水平。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建设学习型城区的决定》,全面推进社区教育实验,构建以宝安区社区学院、街道社区教育中心、居委(企业)社区教育站为主要载体的三级社区教育网络。大力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社区、学习型企业、学习型家庭等学习型组织活动,提升人才的学习能力、创造能力和实践能力,努力把我区建设为“人人是学习之人、处处是学习之所、时时是学习之机”的学习型城区。 6.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加强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要以“五种能力”为重点,加强党政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党政干部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和统筹协调的能力,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党政人才队伍。制定和实施党政人才培养计划,学习或培训采用学分制,把修满规定学分作为年度考核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加大公务员培训力度,开设与现代政府运行相适应的课程;通过到国内外高校学习、基层锻炼、异地挂职、换岗交流等方式,强化党政领导人才及其后备干部的培养。到2010年,党政领导干部年龄结构、知识结构更趋合理,专家型和复合型高级人才、妇女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在党政领导干部中要占到一定的比例。 以提高综合管理、驾驭市场能力为重点,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突出企业在经营管理人才培养中的主体地位,加大政府在信息、师资、场地等方面的扶持力度。探索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化、职业化管理方式,努力营造现代企业家成长的氛围。以建立完善激励机制和考核机制、校企联合培养、出国培训等方式,造就一支能熟练驾驭市场、熟悉现代经营管理知识和WTO规则,能够引领企业全面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队伍。 以提高创新实践能力、弘扬科学精神为核心,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既要加强专家、学科带头人、科技拔尖人才等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又要注重培养中青年专业技术骨干,遵循专业技术人才成长规律,制定并实施教育、科技、卫生、文化等领域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开发培养计划,高质量开展继续教育,推动新技术和技改项目的开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快专业技术人才成长。 7.适应产业发展需要,造就百万技能人才。对技能人才,要坚持政府扶持、产业引导、行业推动、企业自主、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培养模式,构建以市场和就业为导向,结构合理、特色鲜明、机制灵活、资源共享、服务优良的现代职业教育培训体系。按国家重点职校标准建设好宝安职业技术学校,依托宝安职业技术学校的教育资源,创办宝安高级技工学校;充分发挥街道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的教育培训阵地作用;要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大力扶持产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以先进工业、高新技术产业为重点,引导境内外社会力量在我区举办以培养技能人才为主的民办高校或职业培训机构,鼓励创办与观澜哈飞汽车城,公明模具城、内衣城,龙华名牌服装城等产业相配套的技能培训机构,重点培养能够适应产业发展需要的技工和高级技工。发挥企业培养技能人才的主体作用,鼓励和引导企业创办教育培训机构,采用“定向订单式”、“连锁超市式”等多种形式和方法,加强产业技能型人才的培训。成立宝安区职业技能鉴定与培训中心,完善技能人才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区政府每年安排百万技能人才工程专项经费300万元。对在全区各行业技能比武或竞赛中名列前茅的技能人才、“十佳劳务工”等可入户宝安。到2010年,引导和鼓励500家以上企业常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培养10万名具有较强操作能力的技能型人才。技能人才的增量,每年保持在8%左右。 8.实施“三业”工程,加快本土人才资源开发。以“三业”(学业、就业和创业)工程为主线,加强对本地生源毕业生和本地青年人才的培养和开发。以学业为基础,通过学费补贴、专项奖励等多种方式鼓励生源毕业生和本地青年继续深造或在职学习;以就业为导向,转变就业观念,鼓励本地生源毕业生和青年到非公有制企业就业,支持非公有制企业接纳大中专毕业生和本地青年就业;以创业为根本,通过政策、资金、技术、信息等扶持,鼓励本地生源毕业生和青年开拓创业。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促进外来人才的本土化。开展“十大学业先锋”、“十大创业先锋”、“十大就业民企”评选活动,引导本地人才脱颖而出。 三、拓宽渠道,广纳贤才,重点引进高层次、紧缺和特殊人才 9.坚持长期引才策略,创新人才引进方式。创新人才引进方式,可采取筑巢引才、搭台引才、腾岗引才、产业引才、项目引才、租赁引才、共享引才等方式,加大对人才的引进力度。完善人才、智力、项目相结合的引进机制,要以引人才带项目,以招项目引人才,通过引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和高技术团队引进人才,体现人才引进从引“人”到引“智”的转变。适应宝安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切实抓好留学人才和港澳台地区人才的引才引智工作。鼓励国内外人才来宝安从事技术推广、产品开发、科学研究和提供专业服务,鼓励各企事业单位采用以岗位聘用、项目聘用、任务聘用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自主聘用各类人才,逐步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契约使用人才的新模式,使人尽其才的人才流动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 10.以先进工业为主导,重点引进高层次、紧缺和特殊人才。结合我区建设先进工业人才港的目标,大力引进我区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重点引进光机电一体化、机械、电子、网络、新材料、生物技术、环保、物流等领域的高层次人才和各领域的紧缺人才、特殊人才。取消人才审批制,实行人才引进准入制、备案制、个人申请制。进一步简化引进手续及加强服务,制定相关提高引才效率的工作流程,对符合规定、档案材料齐全的人才引进业务,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降低特殊人才引进门槛,要突破学历、职称、身份的条件限制,建立特殊人才评鉴机制与引进通道。近三年计划引进和扶持100名包括两院院士,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以及博士、硕士以上留学生来我区创业;引进和培养1000名文化、教育、卫生、高新技术产业及软科学等方面的各类学科带头人及专业技术、经营管理、行政管理骨干人才;引进30000名大专以上学历,中级职称以上或高级技工以上的各类人才。 11.搭建平台,鼓励高新技术人才创业。制定和实施吸引留学人才回国创业的政策措施,创办“中国宝安留学人员创业园”。支持各类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来宝安设立研究室、实验室、工作室、创作室和技师工作站,吸引高端科技创业人才,推动实验室经济的形成和发展。鼓励区内企业与国内外知名高校联合设立博士后、博士、硕士科研工作站和技术创新中心、研发中心等各种形式的研发机构。进一步加强桃花源科技创新园等高新技术创业园区的孵化功能,高起点、高标准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进一步完善高新技术产业链。设立优秀人才创业专项资金,区政府每年安排不少于500万元,用于鼓励国内外优秀人才来宝安创办高新技术企业或进行高新技术项目研发,按每位(项)12—15万元的标准进行资助。对国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员,国内某一学科、技术领域的带头人,国内博士生导师、博士以及国外硕士以上留学生等优秀人才来我区创业,除给予创业资助金外,经审核认定其高新技术企业或项目对我区社会经济发展、科技进步有重大贡献者,给予50万元重奖。 四、创新机制,用好人才,激发人才活力和动力 12.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和完善以业绩为核心,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各类人才评价标准。对党政人才的评价,重在群众认可、开拓创新能力和工作业绩;对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评价,重在市场认可和出资人认可;对专业技术人才,重在创业和研发能力、社会和业内认可。对高级技能人才,侧重考核技能、专长、实际操作等能力。促进人才评价的科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坚持走群众路线,注重通过实践检验和评价人才,引导人才往创造型、实践型和复合型方向发展。 13.创新人才使用机制。深化党政机关用人制度改革。在改革中引入竞争机制,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定和完善《宝安区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实施细则》等规章,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进一步完善党政人才民主推荐、民主评议制度,健全选任制和委任制,实行干部差额考核和差额上会制度;积极推行党委(党组)无记名投票表决制度。实行部分职位聘任制和雇员制,积极探索公务员专业化改革;建立健全党政干部监督管理制度和社会、舆论监督选任制度;完善党政干部年度考核和述职评议制度;执行党政领导干部辞职辞退制度。注重在实践中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把党政人才放到现代化建设的最前沿去经受锻炼。最近三年拿出10个以上处级领导职位和30个以上科级领导职位面向社会公开选拔,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党政人才队伍,引导社会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用人环境。 进一步深化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在体制内企业和事业单位中全面推行以劳动合同制和聘用制为主要形式的用人制度,进一步落实个人自主择业权、企业自主用人权。执行《深圳市雇员制管理办法》,逐步建立起以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的用人制度。加大竞聘上岗力度,大胆启用优秀年轻人才到关键和领导岗位工作。加快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职务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实行按需设岗、按岗聘任、以岗定薪,平等竞争、严格考核、合同管理,实现人员聘任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方向转变。全面推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离,建立健全执业资格制度、资格准入制度和资格注册制度。进一步完善《宝安区暂住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管理办法》,在职称评聘中注重能力、水平和业绩,允许企事业单位高职低聘、低职高聘。 14.健全人才激励机制。要实行事业留才,将各单位发展战略目标和人才的全面发展目标相结合,强化人才的主人翁意识;重视人才的职业发展,为人才搭建发挥其才能的舞台,做到人尽其才。要实行待遇留才,积极探索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把技术要素、知识要素、创造发明要素、管理要素和资本要素等融合到分配中去,实行高风险高收入,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才可试行奖励股权、期权等多元化分配方式,促使分配向关键岗位和优秀人才倾斜。开展“优秀创业人才”、“宝安杰出人才”、“人才工作先进单位”等评选活动。要实行感情留才,加强沟通,建立区、街道领导联系人才工作制度,尊重人才的意愿和价值,给他们更多的自主权;建设以人为本、具有向心力和凝聚力的文化氛围,最大限度地调动人才的主动性、创造性和积极性。 五、优化环境,规范市场,健全人才服务体系 15.营造人才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一是形成保障人才权益的法制环境。坚决执行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实施人才居住证制度,严格依法办事,为人才施展才华提供公平竞争的舞台。二是建立有利于人才引进开发的政策环境。建立健全人才引进、培养、选任、评价、激励、保障等人才工作机制;制定和完善人才工作投入、社会保障、人才租赁、股份期权、收益分配等规章。三是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加快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建立现代化的人才创业服务平台,政府投资或资助高新技术公共技术平台和知识创新平台建设。四是进一步改善人才安居环境。合理规划和高标准建设科、教、文、卫、体等综合设施和居住设施,加强社会治安和社会环境综合治理力度,使广大人才安居乐业。 16.建立规范、开放、竞争的人才资源市场。以市场为导向,以法规为依据,构建规范、开放、竞争的人才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整合现有的劳动力市场和人才市场,打破管理分割,努力实现资源配置低成本、高效率、最优化,并且根据宝安新一轮发展中产业布局的需要,拓展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形成区域化、规模化的人才市场,重点把区、街道人才交流中心做大做强。加快人才市场与国际接轨步伐,以实施CEPA和深港加强合作为契机,积极推进深港人才智力交流,引进、扶持国内外知名“猎头公司”来宝安合作。 17.转变职能,构建人才服务体系。深化人才服务机构改革,完善人才服务体系,消除人才流动的体制性障碍,整合相关人才管理部门的公共服务资源,形成布局合理、服务统一的区、街道、社区人才服务网络。对区企事业单位急需的高新技术人才、学科带头人、懂技术会经营的复合型人才、高技能人才等国内外优秀人才,由人事部门牵头提供“一站式”跟踪服务。要充分开发、利用人事和劳动部门的信息网络,促进公共人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和网络化,建立人才信息库和人才资源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人才资源信息共享。以盘活企业人才资源和搞好企业人才服务为重点,积极拓展档案管理、人才引进、人才派遣等各项人事管理事务的公共代理功能,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人事代理,不断提高公共人事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六、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开创人才工作新局面 18.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构建人才工作新格局。要充分发挥执政党的核心领导作用和党管人才的巨大政治组织优势,统揽全局、协调各方、整合力量,形成区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组织人事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新格局。党管人才,主要是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管宏观,就是管方向、管战略、管全局、管规划;管政策,主要是确定人才的制度,提出人才的重要政策,总结推广人才工作中的创新政策和先进做法,考核评价政策实施情况;管协调,主要是对全区人才工作进行综合统筹,明确责任主体和进行工作分工,推进重大人才开发项目,协调实施重大人事制度改革;管服务,就是要让体制适应人才,让制度适应人才,让环境适应人才,促进人才发展的事业平台和服务平台建设,营造开放、公平、宽松的环境和氛围。 19.加强领导,建立健全人才工作责任制。各级党委政府部门要把人才工作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好,要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实行“第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工作责任制,将人才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的任期考核目标。要充分发挥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的作用,建立“宝安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和协调全区重大的人才开发动态和重点工作。发挥“宝安发展论坛”的示范效应,成立宝安区人才工作专家组,加强对人才工作的研究,为做好人才工作提供决策咨询,促进人才工作的科学化。要成立“宝安区人才协会”,积极开展人才工作的交流与合作,拓宽信息交流渠道。要建立人才资源统计系统和人才安全预警机制,掌握紧缺人才信息,科学预测人才需求。宣传部门要加大人才工作宣传力度,提高人才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20.加大人才工作投入力度。树立人才投入是效益最大投入的观念,建立政府拨一点、单位用一点、个人拿一点、社会出一点的多元化人才投入机制。区财政优先安排人才产业发展、人才培养新启动项目、人才工作表彰奖励、人才工作研究、人才资源统计以及建立人才信息库和人才工作网站等人才工作经费。在重大项目建设和科研项目经费中,划出一定份额用于人才开发,促进培养、引进、评价、租赁等人才产业的发展。重视引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加大对人才工作的投入,落实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比例的1.5%-2.5%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等规定,落实人才培养引进经费财政返还办法。今后要根据发展需要,不断增加人才工作的投入,集中全社会力量,努力开创我区人才工作的新局面。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各部委办局要认真贯彻执行本实施意见,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实施意见所提出的工作任务,研究制定加强我区人才工作的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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