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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干部好作风”专刊(11)

 

沙井街道采取多项措施强势推进查违工作

我街道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领导重视 铁腕整治 全员参与 责任落实

沙井街道采取多项措施强势推进查违工作

 

查处违法建筑工作是一项困难多、任务重、矛盾较为尖锐的工作,我街道执法队紧紧依靠街道党工委,在街道其它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顶住各种压力,不怕辛苦,积极工作,以强硬的作风,较好地完成了查违工作,2007年上半年实现了违建“零增量”的目标。截至8月10日,我街道在查处违法建筑行动中,共开展清拆行动76次,出动人员4600人次,拆除抢建96栋,拆除面积35020平方米,扣押为违法建筑运输材料的车辆17台,电焊机98台,搅拌机50台,锯木机176台。在坚决查处顶风抢建的违法建筑的同时,积极疏导原村民一户一栋住宅的报建,有效地遏制了违法抢建势头。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将查违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

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查违工作,一是成立了查违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刘少雄任组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何奕飞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包点领导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和居委会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沙井街道查违工作的统一部暑,具体实施和协调工作。二是多次召开查违工作专门会议,传达查违工作的有关工作要求,讨论、研究查违工作有关措施。分别在 4月20日和7月12日,召开查违工作大会,对查违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街道领导要求街道全体工作人员统一思想,把查违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三是实行查违工作每日汇报制度,查违办每日将当天的查违工作情况汇报给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对于查违工作面临的一些问题,街道领导及时协调解决。在开展重大拆除违法建筑行动时,街道主要领导亲临现场指挥,鼓舞了查违工作的士气,保证了查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铁腕整治,攻坚克难,不断加大查违执法力度

我街道采取多种办法,用铁的手腕严厉整治顶风抢建,坚决遏制违法抢建之风。一是营造强势查违氛围。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利用有线电视台播放查违新闻、对每一次拆除行动实行全程录像,及时在电视台播放清拆行动情况并开辟查违专栏等宣传方式加大了对查处违法抢建工作的宣传力度,在全街道营造强势的查违工作氛围,使查违工作深入人心。二街道执法队对查违工作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街道执法队作为街道查违工作的职能部门,加大查违工作执行力度,实行全天侯24小时不间断巡查,对未经批准施工的建筑,一律停工、停水、停电,彻底拆除违法建筑的排栅、升降架,并清退施工人员,清理施工设备;对新开挖基础进行彻底填埋;对违法抢建和未经批准擅自拆旧建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组织强制拆除,有一栋拆一栋,绝不手软。三是以人为本,着力打造一支富有战斗力的查违队伍。集中住宿,避免队员与社会过多接触,杜绝通风报信,保持队伍纯洁和应变迅速;在有限的条件下最大可能改善队伍的生活条件和待遇,增强队员荣誉感、自豪感,提高战斗力;街道办、查违办领导以身作则,坚决支持队员工作,绝不发生队员在前面查违,领导在后边放行,让队员寒心、灰心的现象。四是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查违工作方式方法。改进工作艺术,查违拆违先难后易,敢于碰硬,善于碰硬,首先对那些自以为有根基、有势力、没人敢查敢拆的“钉子户”开刀,立竿见影产生震慑力。查处和保护并进,对群众合法建筑活动积极保护,帮助协调畅通审批渠道,赢得广泛支持。加强说服疏导工作,减少冲突,促进当事人自觉配合查违工作,避免激化矛盾。

三、全员参与,多措并举,形成查违工作合力

为形成街道查违工作合力,沙井街道办制定了《沙井街道进一步加强查违工作实施方案》和《沙井街道关于重申严肃党纪政纪切实抓好查违工作的意见》,强调划片包干,责任倒查,形成了“以街道查违办为骨干,以包点部门为依托,全体公务员、全体党员共同参与”的查违工作格局。由各包点领导、各包点部门组成的28个查违工作组,沉到各自包点的社区居委会查违工作一线中去,积极做好查违工作。各包点部门、各社区根据包点所在社区的实际情况划分责任区域,搞好内部分工,包片包栋,责任到人,明确具体任务和责任。

沙井街道纪工委和组织人事办对查违工作进行全程介入,对查违工作各责任单位进行督查,对包点部门及各社区居委会的查违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因巡查不力导致违法抢建的,一律取消包点部门及社区居委会的评优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人责任,对因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不力、行政不作为等原因,导致新的违法抢建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拆除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责任单位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干部参与违法抢建的,按照规定给予政纪处分。通过划片包干,责任倒查等方式增加了街道办全体工作人员查违工作的责任感,促进了查违工作的开展。(好作风办:潘惠茹;执法队:胡兴堂、龙开来)

 

 

 

 

 

 

 

我街道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8月8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张志光同志带领街道人事干部参加了区人事局举办的由国家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司长傅兴国主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下称《公务员法》)专题辅导讲座。为进一步增强公务员对《公务员法》的理解,提升公务员队伍的执行力,进一步强化公务员队伍作风建设,在听取《公务员法》讲座后,8月9日,由街道好作风办牵头,组织全街道100多名公务员学习《公务员法》并传达讲座内容。

按照傅兴国司长对《公务员法》所作的阐释,街道公务员公别学习了《公务员法》的立法背景、原则、特点、重要意义、实施重点等,该法与1993年颁布实施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相比,明确界定了公务员的范围,把公务员的职位分成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综合管理类3种,并规定了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录用、奖励、考核、监督约束等要求。《公务员法》明确公务员是“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享有“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等8项权利,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等9项义务,不得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等16种行为。《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为我国健全公务员制度、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提供了法律依据,必将推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向深入发展。

通过这次学习,大家对《公务员法》有更全面的认识和了解,参加学习的公务员承诺:今后将切实按照《公务员法》的要求,为沙井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好作风办:陈磊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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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7年8月22日